
關于職工醫療互助計劃的公告
2014-03-18 16:11
集團工會會員:
為緩解因患病造成的經濟困難、提高職工抗風險能力,集團工會已為集團本部、太醫藥業公司、物業公司、投資公司、礦業公司總部、瑞富盈公司、信息公司正式員工辦理參加了“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青島辦事處互助保障計劃”既“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計劃”?,F對有關事項做如下說明:
一、集團辦理的互助保障責任:
1、社會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的起付標準,一個醫療年度內第一次住院,按150元支付保障金;
2、職工住院或患特殊疾病門診醫療納入統籌范圍內的醫療費,在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一下個人自負部分,按70%支付保障金;
3、大額醫療補助金支付范圍內的個人自負醫療費,按85%支付保障金;
4、在本次保障期未滿時,被保障人變更工作單位,到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或機構,本次保障計劃仍有效。若新單位已集體參加本計劃,保障期滿仍可續保;否則不可續保。
二、員工辦理賠付應提供如下材料:
1、會員證、身份證號復印件;
2、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和社會保障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醫療費結算單據(蓋章)及出院記錄。
三、請各公司人力、行政部門及時向集團工會提供新入職人員名單,以便辦理其投保入會手續。
其他詳情,請咨詢各公司工會或集團工會。